从2016年起,便出现了娱乐综艺节目的井喷现象,平台也越来越多元化了。但到了2018年,节目出新难,而且现在也有各式各样的妥协。尤其是在收入方面,综艺节目被广电总局下达“限薪令”,节目常驻嘉宾一个季度的总片酬不得超过1000万人民币。更是将之前愈演愈烈的明星参加综艺曝天价出场费的势头控制住。明星再想借综艺捞一笔,估计够呛,毕竟,上限已下达,必须要在综艺节目本身的质量上下功夫,至于明星的参与,怕是比拼的也更加艰辛。
台湾媒体就报道,因为这个“限薪令”,倒逼舒淇赵薇退回4000万,即便是在“限薪令”之前就已经签好了的综艺,现如今也要遭遇这样的尴尬境遇,不得不说,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。
因为舒淇和赵薇合作《中餐厅》第二季,每人单季片酬人民币5000万元。而舒淇能参加这档节目,也全因为赵薇的力邀,现如今,节目制作公司代替电视台讨片酬,赵薇配合的很积极,而舒淇方还是赵薇打电话相劝才答应。可见,这《中餐厅》第三季是要凉了,毕竟,赵薇除了节目本身适合自己外,重要的一个环节,自然也是因为片酬还可以。再加上自己也起到了中间人的作用,不仅找到了很优质的常驻嘉宾,同样也想着帮朋友赚一些,没想到现如今自己身陷中间,也是难堪。
舒淇是很少在综艺节目里露面的,这一次能够参加《中餐厅》第二季,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赵薇的关系。
同样,除了《中餐厅》第二季,其实,真正靠综艺要出天价的,当数王菲,早前就传出她以将近人民币1亿元天价接下《幻乐之城》,一夜之间也因此被推上娱乐话题的风口浪尖,如果舒淇赵薇退回4000万,那王菲岂不是要退回人民币9000万元?
不过,众所周知,“法不溯及既往”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,也就是说,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。不知道这项原则,适用不适合“限薪令”。